新家装修,本是一件充满期待的事。可胡女士却因为一批“变了样”的板材,闹了心。日前,下陆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从立案到达成和解,用时短、效果实,被告当场赔付胡女士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事情起因于一次板材采购。胡女士为打造环保健康的新居,特意与经销商明确约定,订购一批目前国家标准中最高环保等级——ENF级的板材。然而,板材安装上墙后,细心的胡女士却发现,标签上印的竟是低一等级的E0级。“一字之差,环保标准可不一样,这关系到一家人的健康!”胡女士与经销商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下陆法院后,承办法官认为事实清楚、争议明确,快速化解矛盾是关键。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我花ENF级的钱,凭什么给我E0级的货?装修都做了一半,耽误进度又影响心情。”调解室里,胡女士道出了她的焦虑与不满。
“当时库存确实紧张,我们承认工作中出现了疏漏……”被告方也表达了歉意,但对赔偿金额有所顾虑。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边向被告释法说理:“合同中白纸黑字写的是ENF级,实际交付E0级,这已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诚信经营是根本,出了问题要积极解决。”另一边,也安抚胡女士的情绪,引导她提出合理的诉求。
在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反复沟通下,双方的“情绪温差”逐渐消融,立场逐步靠拢。最终,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一次性赔偿胡女士经济损失6000元;胡女士也接受了这一方案,纠纷就此圆满化解。签署协议后,被告当场通过手机转账支付了款项。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胡女士对法院高效的调解工作连连称赞。
一桩看似不大的纠纷,背后关乎百姓的居住安全与消费信心。下陆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每一个“小案”中寻求最优解。本案通过调解,避免了繁琐的鉴定程序和漫长的诉讼周期,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督促经营者规范行为,是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