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建设中农民工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挥洒汗水,为城市添砖加瓦然而一旦遭遇意外他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受伤纠纷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2024年5月3日,对于来自阳新县某村的李某来说,是一个普通的外出务工日子。翁某招募他到黄石市下陆区某产业园土建工程项目做工。怀揣着对生活的期望,李某积极投身到这份工作中。可谁也没想到,意外悄然降临。
5月28日13时左右,李某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被紧急送往黄石市五医院救治后,经诊断,李某左侧锁骨、左侧肩胛骨骨折、左侧半月板损伤及左侧膝关节后交叉韧带损伤。这一摔导致他伤势严重,住院了15天才出院,期间医疗费用都是由家人四处借款垫付的。出院后,李某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伤后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后续还需进行左锁骨内固定物取出术,又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对于普通农民工家庭而言,这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此后,李某多次就赔偿事宜找翁某协商,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翁某起诉至下陆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庭审前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她多次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深入了解事实真相。在充分掌握情况后,她准确向双方阐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明确双方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认真梳理案情和证据材料后,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向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她指出翁某作为接受劳务方,依法应当对李某在提供劳务中受到的损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说明李某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安全疏忽,自身需承担部分责任。
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法官依照李某的赔偿清单,对各项损失赔偿金额依法核算,确保公平合理。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翁某当场支付部分赔偿款,并承诺会按时足额履行后续赔偿义务,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公平就业权利”。下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案件,不仅保障了农民工李某的合法权益,也为双方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未来,下陆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办好每一个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