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撞车后驶离现场,辩称不知撞车算肇事逃逸吗?法院判了:应为明知撞车仍离开,构成肇事逃逸!商业险免赔!

2025-12-09 10:10
来源: 下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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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撞了别人的车辩称“没察觉”直接开走事后找保险公司索赔商业险却被拒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

近日,下陆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驾驶人撞车后驶离现场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给出了明确答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2000元,驳回原告要求商业险赔偿的诉讼请求。

2024年5月,朱某给自家小车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300万保额的商业三者险。2025年2月22日,他开车在下陆区某小区南北路口交界处倒车时,撞上了李某停在路边的车。

事故发生后,朱某没下车查看,直接开车离开。而李某发现车辆受损报警后,交警通过监控锁定肇事车辆并找到朱某,他才去交警队处理,还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之后朱某赔给李某22000元维修费,转头找保险公司索赔,却只收到保险公司的回复:只赔交强险2000元,商业险一分不赔,理由是朱某肇事逃逸。

朱某觉得委屈,辩称当时下雨、车内音乐响,自己根本没察觉撞车,不是故意逃逸,于是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付全部费用22000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拿出事故监控视频:当时雨势不大,两车碰撞很激烈,被撞车辆明显抖动,朱某撞车后还小幅挪动车辆,接着迅速离开。结合车辆受损程度,法院认定朱某不可能没察觉撞车。

法院指出,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处理,这是法定义务。朱某明知撞车却直接驶离,直到交警联系才处理,主观上有逃避责任的故意,已构成肇事逃逸。

此外,朱某投保时已签字确认,保险公司明确告知过“肇事逃逸属于商业险免责事由”。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2000元,驳回朱某要求商业险赔偿的诉求。

法官指出,实践中不少驾驶人发生事故后,以“没察觉”为由驶离现场,试图规避责任,但法院会结合碰撞程度、现场环境等客观证据综合判定主观状态,并非仅凭驾驶人单方说辞。一旦被认定肇事逃逸,不仅会违反交通法规面临行政处罚,还会触发商业保险免责条款,超出交强险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在此提醒车主: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损失大小,务必第一时间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报警配合调查,这是法定义务,亦是保障事故处理、维护各方权益的基本前提。切勿心存侥幸驶离,否则得不偿失。

下一步,下陆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