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要不是你们的耐心调解,我们可能真的要闹到两败俱伤。现在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这比任何赔偿都重要!”
没有冰冷的判决,只有耐心的倾听与疏导。近日,我院法官用一次“有温度的调解”,让剑拔弩张的同事握手言和,不仅化解了一场刑事纠纷,更修复了一段破损的人际关系。
张某与贺某本是同一单位的同事,日常因工作琐事偶有摩擦。不料,一次贺某酒后情绪失控,在公司几十人的工作群内发布大量辱骂张某的言论,瞬间打破了两人原本微妙的平衡。倍感屈辱的张某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派出所调解,贺某支付1万元赔偿款,双方当场达成和解。
然而,金钱赔偿未能抚平张某心中的创伤。“他的话在同事圈里造成了太坏的影响,这不是钱能解决的。”在张某看来,自身名誉与精神所受损害远非1万元能弥补。思虑再三,她毅然决定退还赔偿款,向我院提起刑事自诉,坚决要求追究贺某的刑事责任。昔日同事即将对簿公堂,矛盾骤然升级。
刑事审判团队收到自诉材料后,立即开展细致审查。经研判,现有证据尚未达到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构罪标准,依法可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官们深知,简单“一裁了之”虽符合程序,却无法真正化解矛盾,反而可能埋下更大隐患,与“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相去甚远。为此,团队果断将调解作为案件处理的核心抓手。
调解的第一步是倾听。承办法官分别与张某和贺某进行了“面对面”深入沟通。在与张某的交谈中,法官了解到他真正的诉求是“要一个说法,要一个真诚的道歉”,恢复自己在同事面前的声誉。而在与贺某的沟通中,法官则发现他虽然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但认为已经赔钱了事,不理解为何对方还要“揪着不放”。症结清晰地浮现出来:一方要“面子”,一方给了“里子”,双方诉求完全错位。
找准“病灶”后,法官精准“开方”。对贺某,法官一方面详细阐释刑事自诉的法律后果,明确一旦罪名成立,犯罪记录将对其职业发展与个人信誉造成终身影响;另一方面引导其换位思考:“若在几十人的工作群里被辱骂,你会不会也觉得金钱无法弥补屈辱?”对张某,法官客观分析诉讼利弊,指出漫长诉讼不仅耗费心神,更可能彻底撕裂同事关系,日后共处难免尴尬。“追求公正更要盼和睦,给他人改过机会,也是给自己解开心结。”温和劝导间,法理与情理的种子悄然生根。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双方的态度都开始软化。贺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表达了真诚悔过的意愿。法官趁热打铁,为双方搭建了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并提出“道歉需在损害发生地弥补”的建议,让歉意更具“仪式感”。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贺某在当初发布辱骂言论的微信工作群内公开发布了诚恳的道歉信,还将书面道歉声明张贴在了公司会议室的公告栏里。这种“靶向式”的道歉,精准地回应了张某最核心的诉求。看到贺某的诚恳举动,张某的怨气彻底消散,当场表示愿意谅解,并立即到法院撤回起诉。
一场可能两败俱伤的纠纷,以握手言和画上句号。这起案件的化解,既守住了法律的尺度,更彰显了司法的温度。正如“枫桥经验”所倡导的多元解纷理念,我院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用有温度的司法修复社会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