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 判 文 书 上 网 公 布 告 知 书

2015-08-21 14:50

黄 石 市 下 陆 区 人 民 法 院


裁 判 文 书 上 网 公 布 告 知 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事项告知如下:

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案件外,其他所有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布。

二、对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将进行如下技术处理。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涉及到未成年人的裁判文书中的未成年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且不属于累犯或者惯犯的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以替代方式进行匿名处理。对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下列信息予以删除,这些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商业秘密;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三、公布网址:http://xlqfy.hbfy.gov.cn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