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一表”知表里,下陆法院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反馈工作提质增速

2024-08-26 09:00
来源: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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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院通过电子送达《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等保全材料的短信,我在手机上已经收到并查看了,《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对案件保全财产的基本信息、保全期限、查控顺位等情况的展示说明一目了然,给我们胜诉权益提供了更充分的保障,很好!”2024年8月23日,一起涉企合同纠纷的保全申请人公司的代理律师万某在电话里向下陆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民事第三团队的法院激动地说道,对该院推行的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反馈“分类整理+电子送达”的“小切口”改革措施赞不绝口。

为有效解决诉讼财产保全工作中当事人经常提出的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今年以来,民三团队按照《下陆区人民法院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有关实施“小切口”改革的创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了财产保全信息反馈“分类整理+电子送达”的“小切口”改革措施,依法保障涉企案件当事人对财产保全信息的知情权,有效降低了财产保全的诉讼成本,切实提升了财产保全的工作质效。

该措施的操作简单、流程规范、效率显著,只需本院审判团队将保全执行团队具体实施的财产保全措施的相关材料信息进行分类归纳,并规范填写制作《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后通过电子送达将《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及财产控制结果等材料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如确有必要还需将《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送达给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由保全案件当事人、保全措施执行依据、保全标的金额、保全财产信息及保全风险提示等部分组成。其中保全财产信息是该告知书的主要部分,审判团队按照“存款冻结信息”、“冻结支付宝及财付通资金信息”、“不动产保全信息”、“动产保全信息”、“股权股票、保险期货等金融债券保全信息”、“债权保全信息”、“执行款项保全信息”、“特殊物品保全信息”、“危险物品保全信息”及“其他财产保全信息”的分类规范填写,填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保全财产基本情况、财产的权利负担情况、财产的查控顺位情况、保全措施的起止时间及风险提示等内容。

当发生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变更、续行、解除或采取新保全措施等情况,审判团队仍会按照上述规定要求重新填写制作《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并将新《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告知表》电子送达给当事人。

此外,民三团队还建立了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反馈配套答疑机制,对当事人或相关部门、仲裁机构等财产保全信息有疑议的,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向进行质询,审判团队工作人员基本都会立即回复,确有必要查证后回复的,也会在查证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诉讼财产保全“分类整理+电子送达”的“小切口”改革措施可以及时将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准确高效地反馈给当事人,便于当事人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保全财产信息,不但能让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更快捷透明,也有利于涉企民事案件的后续执行程序开展,促进涉企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保障实现,为涉企诉讼财产保全信息反馈工作提供“加速度”。

 

 

(冯振宇